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
2016年10月1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《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》(安委办〔2016〕11号)中明确提出:要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、评估、管控,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、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、评估、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。
上述《意见》明确指出了风险管控分级、隐患排查治理、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三者之间的关系,即: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主,在其过程中开展和融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,也就是说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是相互结合的,是一件事情,不应单独运行各自为政。